是这样,以国家为单位进行的罪行,百姓受其难,不承其罪。

来源: 2011-03-25 20:58:4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日军在我们国家犯下的罪行,不可饶恕。在战争胜负以分之际,实际控制国家的日军军部,依然负隅顽抗。并且动员全国的百姓,要拼死一战。如果联军地面进攻,不仅军队要付出百万伤亡,对百姓更是灭顶之灾。因此广岛长崎的原子弹,其罪的根源在于日本当时的统治者。

日本的人民承担了大部分战争的后果。但是不可以说他们有罪。普通人的力量,无法改变国家的决策。军部的人首相都敢暗杀,普通人反战何谈??

况且,就算当时日本全民支持战争,也是国家机器运行的结果。就像文-革,全民支持,但是文革结束的时候,只能罪国家,罪发动者,罪主要推动者。不可以追究普通参与者身上。这和一般意义的法不责众还不一样。

当然,我所指的一般战斗人员,不包括那些主动滥杀平民的一般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