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关于永驻的解惑

来源: 2010-06-21 21:35:2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咸着也是闲坐,试回复一下
标准答案参考入管回答。



我和妻子都是社员,
按照要求,我还差几个月才有申请资格,而我妻子已满10年可以申请了,
由于难找保证人,正好现有妻子公司的老前辈同意作担保人。

---->如果你没有特别贡献,而你的在日年数没有达到,虽然可以家族一起申请,可能会审查的时间长些,也有可能都不批



妻子的担保人可能不认识我本人,建议我妻子先以她的名义申请她和儿子永驻,
以后,等我的年限和条件具备了,我妻子可以作我的保证人,再单独申请一次。

----> 入管不会深入调查担保人认不认识你本人,可能会调查担保人的情况。
如果你妻子是永住了,你年限和条件具备了再单独申请永住很容易。



我妻子她认为单独申请的话,成功率可能会高点,她和儿子先申请,而不以家庭申请,只填写我的家庭成员身份,鉴于不是家庭申请,我有些顾虑,我认为以家庭申请会简单点,毕竟用了我的帐户来说明生活来源。

---->你妻子的看法是对的。再说,你有那么着急申请永住么?


想问问这里的同胞,
1,双方都是社员的话,以家庭申请不可以吗?成功率不高吗?
(3,4年以前问过入国管理局,回答的是要分开申请,因为双方都是社员,
这个回答我不始终明白)

---->申请不申请是你的自由,批准不批准是入管的权利


2,不以家庭申请的话,我自己以后申请会不会有麻烦?是不是很难?

---->不会有麻烦,会变得很容易。


3,家庭开销都是我的帐户出入,能作为妻子的申请材料,为什么一起申请成功率
不高?百思不得其解阿。

---->日本就是这么按条文办事的国家

请大家多多指教,给点意见。
先谢谢了。

---->拿什么谢谢我百闲中敲了这么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