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年前的八月,我被一杯貌不惊人的鸡尾酒当场放倒在人生地不熟的布鲁克林街头酒吧之后,昨天,又是一杯更貌不惊人的鸡尾酒再次让我差点倒在44大街边,丢人现眼啊 唯一的安慰是5年前我是被我的上司扛回去的,这次我还能自己坐地铁逛着回去——不过,送我的人是老板 一曾经在纽约混过的哥们幸灾乐祸地说:纽约鸡尾酒,一口一跟头! 为什么不早说?我喝了好几口,还空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