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作的事情的范围不同,要想走政途,出名,还是要做市长比较好
就我的理解,县级(知事)一般只做到市一级的工作,比如从市抽出县级部分的所得税,或派发国家来的各种辅助金到各个市,还有利用抽上来的税在县内搞项目建设等等,基本上应该是只做到市一级。一般来说不易反映到市民生活(也就是说没有知名度)。比如宫崎县长的东国,能入一般人眼的活动也就只给地方做做广告。所以他也不愿意干很久。
而市长,办的都是和市民直接有关的事务,相对来说有知名度。真的要走议院这样的政途的话,还是从市长上出名,比较能够得到选民的支持基盘。
所以市长要人气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