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期间,一位姓王的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这女子平静地说了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