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得prematurely,要重新打指纹.律师说这very unusual.曾在"移民论坛"贴过,有一位大侠说我的绿卡已作废,一切要重新开始,现在不要出国.请问:如何才能知道我的绿卡没有作废或已经作废?什么原因会导致盖章后移民局又认为案子批得prematurely、要重新打指纹?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