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的背景复杂的J1豁免

来源: 2005-06-22 05:15:1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我是从第三国来美。教育处网页说申请者如系第三国转来,须由本人向原来留学所在国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联系,请该教育处出具有关申请者留学方式、费用来源的证明。
问:这个证明必须要的吗?有没有兄弟姐妹办过这个证明,怎么办的啊?
2.第一次出国身份是国家公派的访问学者,期满后交够了违约金办妥了一切手续,也有留学基金委的解约书,有过这样经历的能办waiver吗?有成功的例子吗?
3.国家公派-解约的事实会不会影响办豁免?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