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急救!
我于2002年在美国与前夫申请政治庇护,没有通过,现在上庭期间,我是第2申请人,我前夫是主申请。我们的hearing是在今年的12月。我现在已经得到加拿大的移民批准,8月底前要landing,因为我在庇护上庭期间,出了美国就不能再入境了,那代表着我12月不能回来上政治庇护的hearing,我的律师要我给500元,他帮我向法官申请书面把我withdraw掉,如果我12月不能回来上庭,就10年不准入美国。请问,如果我3年后入了加拿大国籍,拿了加拿大护照,就不存在10年不准入境这个问题了吧?因为加拿大公民进入美国是不需要签证的?请求各位的解答!!!多谢大家了。。在线等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