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换雇主,延期一年或三年的申请被批准了,那么下一个一年或三年从何时算起呢?是从延期的批准日开始生效?还是接着第一次的到期日开始生效? 我感觉在原来的到期日前拿到延期批准比较稳妥.可是如果新的时限是从批准日开始生效,好像办早了还不好,办的晚一些反而会好些,这好像不合常理.请大家在指点指点,看我理解的对不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