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到补充材料的信。信的口气很严厉。有一条甚至说要求10年FULLTIME经历。我是2003年12月在德州申请的NIW,生物分析化学类。我在美国拿的博士。当时有一年的POSTDOC经历。我现在转到了另一个州做POSTDOCT。另外,我在中国一个高校工作过9年,但那时没文章。请问,我是否需要出具我过去工作的学校的推荐信?补充材料后,会不会还是上次那位官员审理?如果您有这方面的信息,希望能与我分享。万分感谢
请问补充材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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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luck, buddy
-kimwi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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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05 postreply
09: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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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Good luck, buddy
-k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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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05 postreply
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