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国内原单位辞职,与其没有任何经济关系.但他们一律不办这方面的审批也不出公函.大使馆现在又不接收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函.请问可有其它路径可走? 今年有没有用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函办成的?我打电话到大使馆询问,他们说已经不要人才交流中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