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办理NIW申请(自己办理),准备把过去的中文文章及获奖证书翻译为英文。知道移民局要求所有翻译件提供Certificate of Accuracy of Translation. 请教下列问题: 1)想请朋友来作为证明人可否? 2)每份翻译件都需一张证明,还是所有翻译件(包括文章,证书,出生证等)只需一份证明? 3) 需要到公证部门公证吗? 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