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Can I become unemployed

如果你申请的理由不再成立,你就不能拿到绿卡了呀。当然什么补充材料都没有向你要,直接批准绿卡的例子也是有的,但是这个机会挺小的,而且原则上说这只是混过去了,只是因为移民局不知道。

所以工作一定要有的,在移民局让你补材料的时候你就能用上了。这个工作要和你原来申请的理由合拍,最好是同一个职称,免得移民局再要你证明是同一个性质的工作。

至于你绿卡的申请是否还成立,一种说法是485半年以后可以换工作,一种说法是140批准以后的485等待超过半年以后可以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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