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2月同时递交I-140 NIW 和I-140EB1.近期要换工作,于昨天交的I-485,NIW和EB1的I-140收据都夹在其中. 然而今天在网上发现I-140 EB1 已经批准,I-140EB1 无结果. 我能否收到I-140EB1的批准信后寄到移民局. 还是再交一次I-485, 那末原来的I-485怎么办? 请高手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