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的错, 怎么办.

我于十月二十三日同时递交140 和 485(包括我太太的 485), 并附上五张支票(包括我的 140, 485 和指纹费, 我太太的 485 和指纹费). 银行记录显示移民局已经支取了五支票. 可是移民局在给我 140 和 485 receipt notice 时, 同时给我一个 billing notice 说我还欠指纹费 ($50). 他们明明已经兑取了我的支票还说钱不够.请问各位网友你们以前是否遇到这等事? 我该怎么办? 感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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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信说明并附上支票的证据,总不能吃哑巴亏吧 -蔚蓝水晶- 给 蔚蓝水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0/2003 postreply 1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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