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居士: 我该如何办?

我的签证是F1,应于2003年十二月底毕业,十二月底之前申请OPT获批准,有效期到2005年二月.但因我毕业论文未获通过因而没能如期毕业.日前学校国际部告知我的F1身份已然失效,而OPT也应视为无效因为没有如期毕业.国际部说目前只有两种选择:1,向INS递交reinstatement 以求获取一学期F1身份延长用以完成毕业论文,但仅有20%的希望;2,回国申请F1签证(几乎无希望).如若INS不批准延期,则会在一月之内被递解回国.情况果真如此糟糕,学校国际部的解释是否如是?请问法居士有否其他办法可以争取延期.亟待您的回信和帮助.谢谢谢谢!!!!

所有跟帖: 

there is hope! -qq03- 给 qq03 发送悄悄话 (584 bytes) () 12/23/2004 postreply 13:01:46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