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出生在中国,目前都是加拿大公民。太太持TN一直在美国工作已经20多年。我以前也是TN, 但最近几年转为TD。儿子在美国出生,刚满21岁,准备帮我们申请依亲绿卡。有三个问题想请教8老师:
1.未婚儿子还在一所美国大学读书,几乎没有收入。目前我们同儿子还是一个家庭,住在一起(美国)。请问我太太的收入可以做为担保收入吗?如果可以,太太去年的税单可以作为证明吗?
2.在递出I-130和I-485后等待期间,我太太还能以TN继续在美国工作,而我还能继续持有TD吗?如果不可以,我们要转换为其他类别的签证吗?
3.所有表格可以一起同时递交吗?
忠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