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13258/200702/1675.html
"在1995年的一个案例中,移民法庭对被抚养人的亲生父母的移民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根据该案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被申请人的亲生父母即兄弟姐妹仍可申请移民:
1、被收养人并非通过收养关系移民美国; 2、收养关系已经正式结束; 3、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正式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