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你当joint sponsor的唯一原因就是他的太太的家庭收入不达到贫穷线125%,所以不够,所以要找另外一个,家庭收入达到贫穷线125%,的人,当joint sponsor,填第二份I-864。跟他太太收入在国内无关;I-864问的是个人收入,没有问具体哪里的收入。你为你我爸、妈、和哥哥交了I-864没有?(一般,排期差不多到,领事程序开始的时候才会要你填I-864的。我不确定你说的“担保”是什么意思。你有可能是说你递交I-130 petition的意思;或你可能是说你做I-864担保的意思。)如果你当joint sponsor、你朋友已经拿了绿卡之后,你再递交I-864给你哥哥,那在那个哥哥的I-864上就要算多一个人到household size里。否则没有影响。
当然,你签I-864要明白I-864的责任。就是如果你担保的人的收入不达到贫穷线125%的话,你要给他补收入到贫穷线125%。如果你没有这样做,有两种情况你可以被影响:1)你的朋友可以告你要钱;2)如果你朋友用政府第收入福利,政府可以告你要你赔偿。这个责任一直维持到:你朋友变公民、积累了40个social security credit、失去绿卡并离开美国、或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