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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有没有ban是按照法律和那个人的情况的事实决定的。ban不是官员“给”的。你女儿在入境前没有任何ban。首先,不可能有unlawful presence ban,因为她没有unlawful presence(18岁以下不积累unlawful presence)。上高中没有ban。其实TD是允许上小学、中学、和大学的。没有理由说上学有什么问题。唯一的上学可以引起ban的是拿F1身份的孩子上公立小或中学,而且没有把学习费用赔给学校。F1之外任何其他身份的人(包括不允许上学的身份,像B2),或没有身份的人,上公立学校都不会引起ban。
没有ban不等于不能拒绝入境。TN、TD都不能有移民倾向的。有没有移民倾向是移民官的主观判断;你的case有什么东西不喜欢(包括逾期逗留的记录),他都可以以移民倾向的理由拒绝入境。如果拒绝入境,有两个可能性:1)他让你自愿撤回入境要求,自愿离开(他不一定要给你这个选择),或2)他强制驱逐你出境(“remove”你,包括expedited removal)。如果你在入境时被驱逐出境,就会引起5年ban(这不是移民官“给”的,而是驱逐出境的事实引起的)。如果让你自愿离开,就没有这个驱逐出境的ban。事实上,你们都被让入境了,所以没有被remove,不可能有这个ban。
有些其他ban,譬如如果你骗人有终生ban。我不知道你们填了什么、签了什么,但是只要你们填了真实的信息,我觉得你们填的东西应该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也许可以向CBP做FOIA request,要求你们的档案,但是我不知道你们填的东西会不会在里面。)当然以后TN、TD身份延期会不会成功,这个永远是没有保证的。他在电脑写的东西的确有可能会对你们以后非移民身份延期有负面影响。
我不是律师。也许8老师会有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