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在拿绿卡之前结婚的,你的配偶可以当你的副申请人移民;不需要你为她申请亲属移民。如果你的孩子是在你拿绿卡之前出生的,你的孩子可以当你的副申请人移民;不需要你为孩子申请亲属移民。副申请人申请移民没有deadline;只要你还有绿卡,还没有入籍,而且你的类型和PD有名额,他们在你移民之后什么时候都可以移民。
副申请人移民的程序取决于你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申请绿卡的、和他们打算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申请绿卡。
* 如果他们打算在美国境内走AOS,无论你是在美国境内走AOS或在美国境外拿移民签证的,他们直接递交I-485(附上你的绿卡复印件)就行
* 如果你是在美国境外拿移民签证的,而且他们也是打算在美国境外同一个使馆拿移民签证的,就跟使馆联系,把他们加到你的移民签证case
* 如果你是在美国境内走AOS的,但是他们打算在美国境外拿移民签证的,那你就要递交I-824(Part 2选1.c),把petition从USCIS转到NVC
你说你填DS-260,就是说明你当时是拿移民签证的,不是走AOS的。对吧?
他们当你的副申请人移民和你为他们递交I-130办亲属移民有几个区别:
* 亲属移民需要你签I-864担保。如果他们当你的副申请人,他们就和你的类型一样,是职业移民类型,不需要I-864。
* 亲属移民F2A类型没有排期。如果他们当你的副申请人,他们的类型和PD跟你一样。你拿到了绿卡就说明你和PD过去的时候有过名额,所以现在也应该有名额。但是有时候排期会倒退。所以如果你刚拿到绿卡跟着排期倒退,有可能副申请人要等一段时间(等到你的PD再有名额的时候)才能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