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听听我见,DAN712,假博士的看法

律师去年递的140NIW几个月前被据, 于是我自己从新整理一份刚递上去.但现在对刚递上去的NIW140不十分满意,想过段时间再递一份NIW和一份EB-EA. 我的顾虑是: 这样在短时间递交4份140(连同被据的那份),尽管是合法的,但是否会有负面影响?要在以后的140表上告诉BCIS以前所有的申请CASE NUMBER 吗? 我已呕心沥血准备这些东西,但不想画蛇添足. 十分犹豫. 希望听听我见,DAN712,假博士的看法.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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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清楚这样的情况,sorry. -dan712- 给 dan71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6/2003 postreply 12:53:00

回复:希望听听我见,DAN712,假博士的看法 -DAN7121- 给 DAN7121 发送悄悄话 (107 bytes) () 11/06/2003 postreply 22:14:00

我用的是复印件,原来的5封有加了三封. -penn_2003- 给 penn_2003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7/2003 postreply 0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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