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8老师

来源: 2021-08-27 15:51:4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请教8老师: 在给父母准备绿卡材料,这次疫情期间B2延期过,第一次批了,第二次还在pending,最近收到rfe让补材料。这种情况下,我的理解是:1)绿卡申请表格上I-94的日期应该填第一次批准的日期(会附上批准后的approval notice的复印件)。 2)第二次延期要求的新日期在几个月后,所以我的理解是他们不算unlawful present。我是不是只要附上第二次的receipt notice? 3)另外,这个延期的rfe我是不是应该ignore它?这种情况下延期肯定会被拒掉。

请8老师看一看我的理解是否有误。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