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老师和其他老师:

加拿大公民有H-1b,如果I-485 结婚绿卡在pending的时候, 是否仍旧可以H-1b回加拿大和中国? 如可以的话,是否在递交I-485时就不用同时申请I-131和I-765?

据说如果用了I-131 和I-765后,原来的H-1b 就失效,那么同时提交I-131 和I-765 有啥好处?反正有了也不敢用,是否干脆就不用申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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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3187 bytes) () 01/06/2020 postreply 13:19:33

看来AP还是必要的。谢谢8老师及时回复! -95516- 给 95516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6/2020 postreply 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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