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140递交之后, 485 approve之前在国内

请教8老师: LD的公司为他办理EB2, 140已经递交了(PD是1/2018),现在国内有个机会。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8老师:

1. 485 approve之前,主申请人能否回国。 如果回国以后,再以H1B签证为新公司工作, 能否续上原公司的PD(1/2018)?

2. 原公司能否revoke 主申请人的PD, 如果revoke 了PD,是不是就不能用1/2018的这个PD了?

3. 如果原公司不能revoke,新公司办理EB2, 如果想续原公司的PD 是否需要原公司出具证明材料?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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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1185 bytes) () 06/06/2018 postreply 13: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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