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年递的140NIW几个月前被据, 于是我自己从新整理一份刚递上去.但现在对刚递上去的NIW140不十分满意,想过段时间再递一份NIW和一份EB-EA. 我的顾虑是: 这样在短时间递交4份140(连同被据的那份),尽管是合法的,但是否会有负面影响? 十分犹豫,请指点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