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老师请帮忙

尊敬的8老师请帮忙解答下列问题:

1.我家小弟身份过期,后与一位美籍华人女孩结婚。她在2016年12月23日移民费用涨价之前为小弟递交了 “I-130”, “485” 和 “I-864EZ”等表。 2016年是小弟妻子第一年参加工作,那时她还没有收到W-2,所以没法递交报税的文件。现 USCIS 来信要求她提供报税的文件。她的W-2显示2016年收入是$41,000。他们住在 Greenbelt, MD, 有一小孩。请问此收入是否满足单独做经济担保人的要求? USCIS来信说 “…the income listed on the 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 provided does not meet the 125% of the poverty guideline.” 但事实是她当时还没报税, 当然没有 “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 provided”我家小弟应该怎么办?

 2. 小弟与人和开了一间餐馆,有收入, 有SSN. 以前也报过税。但这次申请绿卡的所有表格 都没有填SSN。如果今年他和妻子一起报税, 是否会有麻烦?

3. 另外, 如果他们一起报税, 共同的收入会多一些, 这会对经济担保有帮助吗?

4. 小弟申请绿卡的文件递交时, 他的体检报告 (I-693) 还没出来。是等 USCIS 来信要求再寄好?还是与报税的文件一起寄好?

非常感谢您多次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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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2033 bytes) () 02/07/2017 postreply 11: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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