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谋一下:我是否有身份问题


我的OPT过期是06/02/03。我于03/03申请了H4。H4的notice date是04/30/03。可我的H4的日期是从06/16/03开始。以前没注意到这问题最近整理材料时才发现。请问我这算不算非法了?我本人认为我在OPT结束前申请转换身份,收到H4的receipt notice后就是合法居住尽管H4开始的日期和我OPT结束的日期没结上。我的想法对吗?如果有问题我可以向移民局要个正确的吗?我没有保留当时的I539不知移民局是否留有备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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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参谋一下:我是否有身份问题 -ImmCanada- 给 ImmCanada 发送悄悄话 (37 bytes) () 12/01/2004 postreply 20:29:23

No. -xiaochu3- 给 xiaochu3 发送悄悄话 (164 bytes) () 12/02/2004 postreply 07:19:24

太感谢了。真吓人呀。无意犯的错最冤枉了。 -一个不小心- 给 一个不小心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02/2004 postreply 08: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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