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好意思现在才看到你的贴子。 我们情况类似, 不过我收养的女儿是通过福利院的。 我觉得你的情况也很有希望,没什么问题啊。 你现在有了收养证书公证,你还需要办理出生公证 (写明娃儿亲生父母不详,养父母是你和你老公,娃儿出生地),另外你需要联系民政局,让他们出具娃儿的遗弃婴儿见识证明,证明你娃儿曾经是弃婴。弃婴被捡拾之后,民政局应该登报寻求娃儿亲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如果民政局还有当时报纸记录,你也应该要一份。
出生公证要在国内办,需要英文翻译。 民政局的证明,中文即可,不需要国内公正,拿回美国做翻译和公正。 有了收养公证,出生公证,弃婴捡拾证明这三份文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