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有效期?

来源: 2003-11-04 20:20: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在申请OPT后立即申请了H1。由于H1交了加急费,比OPT先下来了。有一种说法是这种OPT是无效的。最近因为换工作,需再申请H1。如果我目前的雇主终止我们的工作关系,而我下一雇主尚不能马上给我办H1,我可以不可以说我现在有OPT(我有移民局发的那个卡),而可以合法居留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