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辩论移民法改革,说客引用的一个很极端的例子来说明现行移民法的荒谬就是加拿大人的例子,不是老中也不是老印:
一个加拿大码农,白人,家里在美国亲戚盆友无数,真正是美国人在北边的表兄弟,在美用TN做合同工十五年,因工作的临时性质一直没办绿卡。TD签证的儿子大学毕业要上医学院,申请学生贷款的时候傻眼了,没绿卡谁给你学生贷款,自摸吧。就算不差钱,将来医学院毕业当住院医,没绿卡也不中啊!虽然加拿大人485不用排队,没中国人印度人那么苦逼,可是拉肚子现挖茅坑还是来不及,赶不上医学院入学时间。
TN可以办绿卡。多年前TN需要一年一签的时候就有人办成过。我认识的某PI就是用TN直接办的:得有博士学位,走EB-1,一年内办下,因为485之后就不能renew TN了,只有少数人可以走这条窄路。
小布什退休前办至少办了一件好事,把TN改为三年一签,EB-2/EB-3用TN办成绿卡的例子也有了。当然,485之后不能renew TN没变,因为TN不允许有移民倾向,诀窍是TN renewal和485 filing的时间必须协调好,给EAD预备充足的时间。现在EAD在140阶段就可以申请,通过TN拿绿卡的胜算就更大了。
对以上解释不完全明白不要紧,总结成一句话:TN办绿卡是可行的,不一定要转H1B.
办绿卡就是paper work,这有什么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