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和公司的律师确认过,离职不会撤回I-140。
1,公司的律师现在帮我交485. 等我离职后再换律师。
-After you file I-485, you don't need a lawyer anymore. So, just let this lawyer do it for you.
优点:485材料准备比较好,有最标准的EVL。
缺点:不知道以后律师。他们知道别的律师要继续用我老公司的140办绿卡时,会不会报告我老公司,导致撤回我140?
2,现在就换自己找的律师。
优点:早早和公司及公司律师切断联系,免得以后麻烦。他们甚至不知道我已经交了485.
缺点:现在只能拿到一封普通的EVL,上面没有"will continue to hire this employee"之类的措辞。
请问哪个策略比较合理?还是没有区别?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