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这样的。EB1A-I485从递交到Adjudication时间较短,可以用来找工作的时间较紧。万一RFE或EVL来时还没找到工作,EB1A-I485被拒,还可以用NIW-485 pending period维持身份。我觉得NIW-I485从递交到Adjudication时间较长,就有更多的时间找工作,这是我递交NIW-I485的主要动机。那就是争取时间,即使是多花$1070。由于我没有什么别的依靠,比如美国出生的小孩,或有工作的配偶什么的,我觉得多花$1070多一条路是值得的。
当然我也害怕再交一个485会不会画蛇添足?因为5月2号以后学校会通知移民局把我明年才到期的H1B取消掉。我怕NIW-I485和学校的H1B取消通知同时到达移民局,会反倒招来I485的RFE或EVL什么的,结果画蛇添足。不知道我的这个担忧是否多余,切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