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是1996年在省公证处办的,正文说明出生县,省,父母亲名字,落款有公证处中文红章及公证员中文名字,英文翻译的落款有公证员名字拼音,公证处英文名,以及日期。 犹豫的是不知道这份国内的出生公证是否已经足够? 是否还要去这里的公证处再认证,以便获得美国这边的认可。就象国内的学位证书公证过但还得在米国再评估一次。 先感谢八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