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的是个人信用。如果7年的说法成立(我也听说过),那意味着7年后你要从头建立
你的信用。而信用的建立是一个与时间成正比的过程。你可以申请个人破产,用不
着跑路。你的损失是你以后需要从零开始。
信用卡发卡公司是纯商业机构,他们的业务本身属高利贷性质,但也存在这种风险。
发卡公司主要的管理议题就是如何降低这类风险。
建议以纯法律的角度考虑这个技术性的商业问题。而且这纯粹关系你个人的信用问
题。
楼下讲的由於有“银行再也不给任何中国留学生办理任何信用卡申请业务”,那严
格讲是对中国人的歧视。一个商业以不具备统计意义的个例拒一个群体以门外,中
国人应该告它到法庭才是。我认为中国人应该更多习惯用法律和技术去处理日常生
活中遇到的这类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