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8老师一个H1b re-enter的问题。

我现在的状况是:

1. 我持H1b visa。

2. 太太的485 已经pending很久了。 我也跟着拿了EAD、AP。 但重来没有用过。


现在公司已经宣布6月以后不再雇佣我(lay  off)。 现在公司同意我在4月15日-5月15日用攒下的假期回国, 但声明employee verification letter 上会写明雇佣关系到6月1日终止。

我的问题是:

1. 这种情况, 在中国重新签h1b是不是危险很大? 因为回来后只有两周的雇佣时间了。


2. 如果持AP回国, 公司说我回来时还是H1b身份, 但6月1日以后就直接变成AOS了。这是不是对我很不利?
 
我自己的理解就是,即使我在6月10日找到下家, 也没法transfer H1b, 因为身份在6月1日已经变成AOS了。

3. 有没有这种情况下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谢谢8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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