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回复:请教:Follow-to-Join 还是I-130?

来源: 2013-08-30 03:42:1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不好意思,漏了EB2两个字,在此重发一次。

谢谢老师。如果Follow-to-join的话,为证明领导已通过EB2获得绿卡,是不是只要交绿卡和485 Notice of Action (I797C)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I140 的复印件还需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