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拷贝自pjiang的亲属移民链接。我的理解:绿卡配偶有五年排期,应该不可以同时拿到绿卡,在此之前需要保持合法身份,一旦身份黑了,只能等绿卡持有人成公民后漂白。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801/6735.html
"在排期不当前的时候,即使申请人能够提交 I-130,受益人必须要有合法的身份维持到排期当前能够提交 I-485 止。如果其间失去身份多于 180 天,受益人就丧失了 I-485 的资格,除非是当初合法入境的公民配偶、不足 21 岁之未婚子女,或成年公民(21 岁以上)的父母。
故而,当你的公民在望,如果不希望父母来回折腾,让他们滞留在美,是可行的。即使他们的身份问题多余 180 天,将来也可以申请境内调整身份,在你公民证书到手之后。
同理,与公民成婚,可以漂白"黑"下来的身份。倘若你原本就没有身份(指无合法入境手续),此计无补。(8 CFR 245.1.(b)(5))
如果黑过了 180 天,在没有拿到绿卡之前不要离境。即使有 AP 也回不来的。
所以,对于绿卡配偶来说,实在没有必要让绿卡来交 I-130. 既然交了要等五年(FB-2a 的排期),还不如五年之后绿卡变公民了再交。
如果已经交了份 I-130,在成为公民之后可以寄份公民证的 copy 给 NVC,要求升级。无需重新提交新的 I-130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