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皮匠老师博客里关于入籍申请的一个条件

本帖于 2012-06-18 23:53:4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一年回国一次 编辑

皮匠老师的博客: "虽然你满足了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条件,在提交申请之前,你必须在该州居住了三个月。关于居住三个月的要求,是提交申请之前必须在美国连续居住三个月?非也,是说你不能在跨州搬家之后的三个月内申请入籍,而不是限制你在回美之后的头三个月不能申请.另外,提交入籍申请之后,也没有离境的任何限制."

我的问题是,在已经满足30个月的Continuous Residence的前提下:

案例1: 如果我还差6个月才到绿卡后4年9个月的提交期限,这时我离开XXX州回中国住六个月,在4年9个月时回到原居住的XXX州,是不是立刻就可以提交入籍申请?

案例2: 如果我曾经在XXX州连续住过3个月,然后搬到YYY州,并在正好4年9个月时又搬回XXX州,是不是也可以立刻在XXX州提交入籍申请?

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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