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Are you, 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on the application, an applicant for an immigrant visa?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申请移民签证? (有无在美国领馆申请移民签证 - CP)
回复:请教8老师,pjiang老师和版上的大侠们
雇主支持的绿卡申请,140已批,485递交不到180天,有EAD卡,被layoff, 用h1b transfer 去新公司工作。请教几个问题,
1. H1B的129里面,根据下面pjiang老师blog的信息,因为现在绿卡的sponsor是原来的公司,跟新公司没有关系,这一项选NO?
7. Have you ever filed an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ny person in this petition?
这里问的是雇主是否为受益人申请过移民,只有 EB-1b、EB-2 Perm 或 EB-3 才勾 Yes,并请注明“An I-140 filed with NSC (or other service center) for (your name) with receipt# LIN-xx-xxx-xxxxx is pending” or “An I-140 filed for (your name) with receipt# LIN-xx-xxx-xxxxx was approved”.
如果你自己交了 EB-1a 或 NIW 的话,勾 No 就完了。如果 H-1 的 sponsor 不是你绿卡的 sponsor,也勾 No.
〉〉是的,选“NO”。
1. H4一定要跟着transfer吗? 如果是的话,H4的I539 下面三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
〉〉不一定。取决于H4自己的有效期限(I-94)。如果快到期了,不妨跟着“转换”——实际上应该叫做延期才对,因为H4是不跟随H1-B雇主的,只是跟随H1-B本人的;如果还很久,可以等快到期时再说。
〉〉取决于你配偶的实际情况吧。
我猜多半他没有在国内申请过移民签证,就答“No”。
- b. Has an immigrant petition ever been filed for you or f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进行移民申请? (交了 I-130/I-140 吗)
答 "Y" 的同学,还得附上一句:I-130 (or I-140) was filed/approved/denied on MM/DD/YY (Notice/Approval/Denial Date) with receipt# xxxxx
〉〉还是取决于你配偶的实际情况吧。
如果他本人曾经有过雇主并且为他申请过他自己的I-140,或者有他的亲属为他申请过I-130,就答“Yes”,否则就答“No”。如果只是你自己的雇主为你申请过I-140,他只是作为配偶在表中填过名字而已,那不算他本人“进行移民申请”。
- c. Has a Form 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ever been filed by you or by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填过 I-485 表格进行身份调整? (交了 I-485 吗)
参见上问
〉〉仍然是取决于你配偶的实际情况吧。
你光说了你自己递交了I-485,并没有说你的配偶有没有和你一起或随后递交了I-485。交了就答“Yes”,没交就答“No”。
如果都填Yes, 那跟主申请人的I-129表格就信息不对了。
〉〉我估计你搞错了一个概念,I-539这里提到的“this application”只是你配偶申请H4延期的“application”,是不包括你的雇主交I-129为你申请H1-B转换的“petition”的。
所以,即使实际情况需要上述三个问题都答“Yes”,跟“主申请人的I-129”——这里又有两个错误概念:
一、这里有可能I-129/I-539一起递交的情况里,并没有主、副申请人一说(I-129的申请人是你的新公司,I-539的申请人是你的配偶,谁是主、谁是副呢?);
二、I-129不是你的,是你的公司的。
因此,结论是:根本就谈不上任何“信息不对”。
多谢多谢!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