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8老师的答复。进一步研究后又发现另外一个问题:
虽然我这个朋友是在读博士,但是他去年来美的时候,美方大学出具的2019表上的J1类别写的是Research Scholar,这样是不是就受到2-Year-Bar的限制?也就是2年内不能以J1的Professor或Research Scholar类身份入境?
如果是这样的话,今年如果再申请J1签证参加同样的Summer Fellow Program,是不是让美方在出具2019 表的时候填写“University Student”或者“short-term scholar”就可以避免2-Year-Bar的限制?以“University Student”或者“short-term scholar”身份入境后可以合法接受美方提供的生活补助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