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跟帖向8老师请教一个问题: no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目前持H1B, 目前在一个学校B上班

去年3月份和以前学校A的研究生导师搞合作研究,我负责处理样品

完成之后以前导师给了2k的Honorarium. 现在收到1099表格,这2K的钱填写在non-employment compensation一栏.问过我目前所在的学校,当时他们说可以收.我就接受了.

-because it is non-employment compsensation, you are fine.

现在要交485了, 这个经历算非法工作吗?

如果算非法工作,我去年6月分回过一次国,这样算不算洗白了这次非法工作的经历,

-Yes.

 对485的申请还有没有不利的影响?

-Not at all.

多谢

所有跟帖: 

多谢8老师指教 -lfy2000- 给 lfy2000 发送悄悄话 lfy200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07/2012 postreply 15:48:3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