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2008年1月EB2排期, 后来因为我工作变动,我们搬家到另一个州(他 只好 WORK AT HOME)。现在时在一月初即将交485。他们公司的律师说最好 给一个在原来州的家庭地址。其实至今为止所有的文件都有他公司的律师地址收发, 家中从没收到过任何文件。
1) 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在原来州租一个房子?(就为了有一个原来州的居住地址?)
2)我们可以用我们在原来州朋友家的地址吗?万一有信他们可以转发給我们。
3)我们同时递485 和 EAD 和回乡证。它们都需要原来州的地址吗?还是可以不同?
十分感谢!
祝老师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