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感慨呀! 想想,你当时给我发信的时候的EMAIL,多可怜,可是现在,,,没办法,我当时不愿意接你的案子,道理很简单:1,你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花钱买的南美国家的护照把,不属于我愿意帮助的对象,2,你并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多骄傲,我觉得不和我的人生观相符,3。你在美国没读过书,不适合做DIY,我是对你负责才不愿意接你的案子4.是您要请我去吃饭,而且我免费的回答了你很多的问题,。。,,哀,中国人亚,,,有时候,,,就是有你这样的人,我们有很多的同胞不愿意当中国人。
你的资料还保存在我的电脑里面,如果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把你的资料放在网上。 别忘了,是你曾经发誓不把我的密码传播的。
真是感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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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YINMINDIY,
-justCur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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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4 postreply
23: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