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皮将老师,主要是怕老公会念及

亲人关系而默认名字是他自己签的(虽然不是),从而,那个被担保的人要是干了什么坏事或欠钱,在他成为公民前,我老公要帮他承担。

如果那人用我和老公的联合税单担保别人,移民局会不会要求他同时提供我老公的和我自己的工作收入证明W2和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还是只需要我老公的W2和EV Letter?还是都不需要?如果有EV Letter要求,他的企图就不会得逞。,如果只要W2,印象中好像只要有SSN就可向state要一份W2(他们知道我们的SSN,那我们还是会被卷进去。

还有个问题,如果用夫妻联合税单担保,移民局会要求夫妻双方都在I864上签名吗?还是只要一个人签就可以了?

所有跟帖: 

想了下,EV letter也可造假,如果那人用个随便公司的letter head,移民局肯定没那功夫去查。 -singsongsing- 给 singsongsing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26/2011 postreply 15:42:35

亲人吗?想什么哪!他/她真得到了什么证,把柄不就全在你这了吗? -hoardstock- 给 hoardstock 发送悄悄话 (44 bytes) () 09/26/2011 postreply 17:13:04

回复:多谢皮将老师,主要是怕老公会念及 -pjiang- 给 pjiang 发送悄悄话 pjiang 的博客首页 (863 bytes) () 09/26/2011 postreply 18:28:35

多谢皮将老师! -singsongsing- 给 singsongsing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27/2011 postreply 22: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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