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了一下您的旧帖,很有收获。
看起来如果等到CP面试时,一定要证明会回美国原公司工作。还需要公司出证明之类的吗?有人有类似经历的么?
公司交I-140时只指定我是beneficiary,没有加领导的信息,说是公司规定如此。是不是在可以在交485或CP时再加入?希望我理解正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