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请教皮老师和8老师

来源: 2011-08-14 13:10:5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谢谢8老师,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一下, 我现在办离婚, 可能会在2-3个月后搬离现在的住址。 那我在填表的时候可不可以用我朋友的地址作为我妈的居住地址和收件地址, 如果可以,那这个地址又跟我税表上的地址不一样。请问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