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 请指教:
申请人的情况:
1. 申请人为加拿大公民,住加拿大.
2. 申请人在ABC公司工作四年, 由ABC公司sponsor绿卡申请. 申请人的PERM和140都已经批准,优先日为2007年10月, 由于排期未到还未递交Consular Process申请
3. 申请人2008底被ABC公司LAYOFF, 后在一个月内找到现在的公司DEF(H1-B visa)工作至今.
4. 现在ABC公司有意请申请人回去工作,并同意继续办绿卡(排期到可递交CP)
5. 申请人现在在DEF公司工作得不错, 不想现在就回去.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申请人想让ABC公司把绿卡办下来后再回去, 是否可行?
2. 有何风险?
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