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J老师和8老师,家庭移民类的,2006年的F4转2012年的F1,申请日期能否carry over?谢谢。

朋友于2006年,申请F4(公民的兄弟姐妹类)。现在的排期为00年3月。其父母即将入籍。如果2012年父母入籍后,为他提出申请F1(公民的未婚子女类)。这种情况下,他的2006年的申请日期,可以转为F1的申请使用吗?

我看到EB类里,如果EB3的PD靠前,后来又申请EB2时,EB3的PD可以carry over。所以,请教在家庭类移民中,是否也能有这样的使用情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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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 回复:请问PJ老师和8老师,家庭移民类的,2006年的F4转2012年的F1,申请日期能否carry over?谢谢。 -pjiang- 给 pjiang 发送悄悄话 pjiang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3/2011 postreply 09:10:24

谢谢PJ老师。 -kittensc- 给 kittensc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23/2011 postreply 1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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