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老师

 

EB1的申请的要求中,

有一条是:“有证据显示,你曾评审过他人或团体的工作”;

 

对这条,我曾经作过很长时间的科技评审工作,

我可不可以让我所在的省,市科协开一个证明信,

比如:

XXX1990-2002期间, 作为省科协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对XXX科技领域的工作进行了专业评审的工作,特此证明。

 

这个行吗?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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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问8老师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1613 bytes) () 06/10/2011 postreply 13:03:37

多谢了! -jiebao- 给 jiebao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10/2011 postreply 13: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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